关于开展2016年度(第五届)
松江区区长质量奖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松江区区长质量奖创新奖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模式创新、质量管理方法创新、标准创新、品牌建设创新、质量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组织。现就201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申报时间
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6日。
二、奖项设置
2016年度(第五届)松江区区长质量奖创新奖评选获奖组织6个,并视情况增设1至6个提名奖。
三、申报对象
依法在松江区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四、申报条件
详见《松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》。
五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表
各申报组织应如实、完整地填写《松江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》。
(二)概述
申报组织概述内容根据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》GB/Z 19579附录B的要求提供,字数不超过3千字。
(三)自我评价报告
申报组织自评报告,对照松江区区长质量奖评价标准GB/T 19580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和上海市地方标准《中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细则》的具体要求,逐条从采用方法、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,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,必要时可使用图表,字数不超过3万字。
(四)证实性材料
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、相关市场准入(资质)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。凡在申报表、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质量工作中取得实效的实例、数据等内容,需提供证实性材料。证实材料中如无法提供的,请做书面说明。
申报组织证实材料中还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,并加盖公章。
(五)提交材料要求
以上申报材料中(一)申报表、(二)概述、(三)自我评价报告提交时合并成册,(四)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。普通A4纸双面印刷、软封面装订、字体为宋体小四号、行距为22磅。
申报组织应向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提交纸质合并材料(申报表、概述、自我评价报告)一式三份、纸质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、电子光盘(含所有申报材料)一份。
六、申报程序
(一)推荐
申报组织所在地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应对本区域内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,并实事求是的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。
(二)申报
申报组织应于1月26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松江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(设在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)。上报日期截止后,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。
(三)资格审查
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的,正式受理其申报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,做好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宣传、培育及培训工作。
(二)有关管理办法、评价标准、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(网址: www.songjiang.gov.cn)或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(网址:http://sjscjgj.songjiang.gov.cn)查询获取。
(三)松江区区长质量奖的申报、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。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,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。
(四)申报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松江区文诚路69号311室
邮政编码:201620
联系人:马雷英
联系电话: 67734276
电子邮箱:zlglk311@126.com
松江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月17日